|

- 积分
- 1688
- 经验
- 1688 点
- 威望
- 0 点
- 魅力
- 1465
- 在线时间
- 15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8-5-15
|
1#
发表于 2009-8-18 11:28
| 只看该作者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是万科的首创,万科在研究了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所产生的种种矛盾纠纷后,为了妥善地处理好这些关系,在行业内率先推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务机构)这种符合中国特色的业主自治管理形式,这一模式出现后,马上被国家首肯,并且在全国范围推广。 % F* N/ P& }' u8 |$ ]8 a
5 B: o0 j2 R% `6 d- p一.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关系* K, v4 _ B9 F ?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就是使我们的业委会能够把自己摆在合适的位置上,正确地充当其角色,使工作更富于成效。
! z' C }: G2 h- ]/ f. e% k/ l
/ u0 f2 @. _# e8 E: N2 c 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关系就其实质来说,是一种买卖关系,其法律依据就是在符合国家、地区规定下签订的购房合同;
7 b" |( Z: b0 |% Y
# j- J. ?8 L& m& P q/ l4 A 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关系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通过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来规范各自的责任、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I. d7 T* Y7 t. E; `% O) g
) P& r* ^+ J; }. @5 Z
只有把关系弄明白了,业委会才能正确地定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 p) B* Z: k& L: q( }- y+ c9 i# o6 G, |0 ^
二.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d) h; f3 Z- E
首先,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按照业主大会的意愿合理合法地按照业主的要求来管理好自己的社区。
/ Y, z) W: _% }1 O- n
# x9 n# l R! p% t( i8 }; { 那么对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来说,究竟是不是有利呢?坦率地说,凡是有眼光的开发商谁不愿意把自己的楼盘盖好,在市场上赢得口碑,卖出个好价钱来,追逐利润是商人的本性;同样如此,物业服务企业难道不想保住自己的饭碗吗?但是他们面对独立的业主各自的诉求,众口难调,永远满足不了。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则不同了,其一,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直接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打交道;其二,在没有成立业委会前,物业公司面临的是众多“婆婆”,而成立了业委会后,只有一个“婆婆”;其三,按照《物权法》,把过去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定义为物业服务企业,这是由于物业公司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既然是这样一种关系,当某些业主个性化需求会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时,物业服务公司将如何处理?“管家”总不能管到主人头上吧?不管吧,受到侵害的业主肯定有意见,认为物业服务公司失职不作为。因此物业服务公司只有根据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管理规约》对社区内的物业和业主实行管理,这样就理顺了关系。
+ s; x! L4 [1 P' `9 Q5 [
$ j! S- z1 C4 p1 p 所以说,一个有眼光的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应该积极地支持该小区尽早成立业委会,而不是千方百计地进行阻挠。' Y4 \( B. k0 ~% u, x: j
) S% _* c7 e8 g% @0 P' A7 P' q三.如何成立业委会) k& T* ?% F& j' k
成立业委会并不难,没有其他限制条件(后来颁布的《物权法》并没有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一年的”),说白一点,只要能够弄到超过二分之一户数和建筑面积的票权数通过《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并且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就够了。( ?7 \- w8 q$ @3 _: F8 U. f+ r& {
. Q1 V0 s. a4 p0 P+ n% V2 ?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首先必须有10户以上的业主倡议成立业委会,然后在区房产局物业科和当地居委会的指导下,先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组,筹备组负责起草《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并物色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业委会委员侯选人实行差额选举,业委会委员必须是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上的业主,如果是夫妻关系,还必须出具结婚证的复印件。剩下的工作就是发选票、回收选票、统计票数和票权数,当超过票数和票权数的二分之一时,业委会即高成立,在30日内将《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委会委员的基本情况、业主大会筹备报告(情况)和《印章管理制度》交区房产公司物业科备案。
" s X: V$ i3 x* {/ {* ?0 m/ r2 D# p' I" G
四.业委会怎样才能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5 H) b7 m; s- s$ r0 ]- e
如果把维权当成成立业委会的目的,业委会的生命肯定是不会长久。维到一定程度时怎么办?当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不理睬时怎么办?找不到法律支持怎么办?如果不能回答上述问题以及找到正确的处理办法,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不了了之,骑虎难下。
( l' p8 I- ?6 b/ V" N
7 H) Q) k: x' h7 f. V/ m5 Q 怎样才能使业委会的工作富有成效呢?简单地概括就是“互利共赢”。对于开发商,要支持提高他们的销售能力,销售能力强劲,不外于房屋质量优良、居住环境舒适、周边生活配套设施方便;对于物业公司则是通过优良的服务取得业主们的满意度,使得居住的小区不因管理不善而贬值,这应该作为业委会工作的切入点。
$ E1 T& P* w6 z+ D ~0 ^: d* d' Z3 \9 r: ?' }
只有这样,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才会去尽量主动地设法满足业主们的正当要求,而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 t/ I- K3 ^$ g! }7 k2 I5 ~
3 J, E- {+ t) y& r0 O& z! M 如前所述,管理好一个社区,除了硬件环境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软件环境需要管理,其中许多是针对个别违反规定业主的行为。当业委会支持物业公司的正当管理,并且形成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时,也就是业委会所达到的最高境界 |
|